通知公告
关于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陈逸云   编辑:科技发展处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28日

各相关院系、教师:

教育部社科司近日发布了《关于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55号)。根据通知要求,学校具体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本专项任务项目申报需根据课题指南(附件2)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二)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课题原则上每项资助2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每所高校限报2项,各学院(部)、校区限推荐1

二、申报条件

(一)本专项任务项目限高校专职辅导员申报(指在院系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岗人员,包括院系级党组织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学工干部等)

(二)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32024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6.申请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系统于2025228日开放,申请人需在系统开后登录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申请人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照填表要求填写。各学院(部)于20253131600前报送以下材料:纸质版《申请评审书》一式5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签字,无需盖章)、《申报汇总表》1份,电子版发送至学校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二)注意事项

1.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2.《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

3.项目经费预算填写参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间接费用不超过经费总额的40%,直接费用各项开销间不设比例限制。

4.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5.各申报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确保填报信息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学校联系人:李崇正

联系电话:0451-86414151  17645142687

威海校区联系人:陈逸云

报送地址:主楼214办公室

电子邮箱:chenyiyun@hit.edu.cn

联系电话:0631-5677300  17862709019


附件:附件1-4: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zip



科技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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