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教师:
2024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题要求
选题以《2024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为依据。课题名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二、项目类别
本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分为重大招标项目(新增)、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
1.重大招标项目。须按《课题指南》选题申报。申报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研究成果为高水平中文专著(原则上不少于20万字)。
2.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课题指南》选题作为课题研究范围和方向,申报人可直接按选题申报,也可在选题方向下结合自己研究专长自拟题目。申报青年项目,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能超过35周岁(截至申报公告发布之日)。
三、申报办法
1.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者具有硕士以上(含)学位。项目申报人的工作关系应在本省,有固定工作单位。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报。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报,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报,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报。
2.本年度继续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6项)。推荐申报名额中青年项目比例不低于30%。项目申报单位须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和信誉保证。
3.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现就2024年度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1)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
(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省社科规划年度项目、研究专项尚未完成的,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项目,但可以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一个项目的申报。
(3)申报中央各部委、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以及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
(4)凡以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进行后续研究而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的,须在《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报新项目。
(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新项目。
4.申报人应按照《申请书》和《活页》的说明和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如获立项一律撤项,且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
5.申报项目《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人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6.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凡在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7.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研究期间不得擅自更改研究方向。
四、申报安排
1.项目统一通过“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服务管理平台”(http://ssk.sddzinfo.cn:8990/skb)申报。申报人须登陆系统按照要求填写《申请书》。首次登录系统需要注册,注册时单位请选择“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
2.时间安排:
本次申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4月20日,请各学院在4月20日17:00前发送本学院项目申请书及申报情况统计表电子版至科技处邮箱。本阶段不受理个人报送。
第二阶段:4月21-4月22日,学校将集中组织校内遴选及形式审查,确定通过校内遴选的申报人。
第三阶段:4月23日-4月28日,通过校内遴选的申报人登陆系统按照要求填写《申请书》。最终合格的申报者材料,以个人为单位于4月28日17:00前统一提交,包括电子版材料: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电子版、最终版申请书(word版本)。纸质版材料:《申请书》一式7份(注意: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从系统导出,提交版本需与系统中内容完全一致,添加项目负责人签章和单位审核意见;一律用电脑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请各课题申请人和有关单位严格按以上时间执行,以保证及时组织审核、评审与报送等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陈逸云,0631-5677300,17862709019。
电子邮箱:chenyiyun@hit.edu.cn
报送地址:主楼214室
附件:
1.2024 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课题指南.pdf
3.2024年度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xls
科技发展处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