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编辑:科技发展处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6日

各相关院系、教师:

日前,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了《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公告》(附件1,以下简称《公告》)。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通知精神及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办公室工作时间安排,我校相关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要求

1.请申请人根据《公告》具体要求,根据《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推荐选题目录(2021)》(附件2)的选题范围,填写《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请书》(附件3)及《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未列入推荐选题目录但确属优秀的成果申报,须由申请人提供证明其学术价值、社会影响和对外译介价值的详细材料(包括两位正高级同行专家签名的推荐意见)。一般性通俗读物、文学作品等非学术性成果不予受理。

2.申请学术著作类项目,申请人应先与出版责任单位取得联系。出版责任单位按《公告》规定的要求,择优联合申报。确定申请人后,双方就外译事务的各项分工协商达成一致,并自行签订《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分工合同》。须与国外权威出版机构签订出版合同,并约定明晰各项事务,包括版税、校对、发行和推广机制等。国外出版机构应来自《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国外出版机构指导目录》(附件5)。未列入指导目录但确属权威出版机构酌情受理,须由申请人提供证明其学术出版资质的详细文件材料(含该机构的基本情况、已出版主要学术著作等)。如因国外出版机构出版流程所限,在申报日期截止前未能提供正式出版合同的项目,须提交由国外出版机构负责人签字及机构公章的出版意向证明,并注明正式出版合同的签订安排,待合同签订后补交。

3.申请人应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申请人应保证申报内容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申请人应确保申报材料符合意识形态工作要求。

二、工作安排

项目申报采取为网络申报+线下申报的方式进行。

网络填报系统于111开放,学校审核截止日期为1116,逾期不予受理。在此期间项目申请人须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以实名信息提交注册申请,审核通过后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申请人在系统内按照要求填报信息后,导出申请书并按要求进行打印、装订。相关材料在完成签字盖章审批手续后由项目申请人扫描上传至系统。

学校接收纸质材料的截止日期为1116,各院系须在此之前对本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并统一报送已签字、盖章的《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请书》(一式8份,含1份原件、7份复印件,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用计算机填写)和《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汇总表》,并按照成果形式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学术著作类成果,必须提供所翻译原著、翻译样章各8份(样章须包含目录及核心章节且以中文计不少于1.5万字),《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分工合同》、与国外学术出版机构签订的出版合同或出版意向证明及中文翻译件、国外出版机构法律证明文件(非目录内出版机构须另附中文翻译件)、原著著作权人对该文版的授权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也可附上反映原著和申请人学术水平及其影响的相关材料。

2.期刊类成果,应提供近一年内出版的样刊一式8份,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复印件3份;反映本期刊学术水平及其社会影响的相关材料;编委会成员名单及工作单位(国际编委含国籍)。其中,证明学术水平和社会影响的材料,必须含期刊所在学科国家级学会的证明,以及相关权威学术期刊评价平台纳入证明或影响因子评估证明。

以上申报材料电子版须于1117前发送至联系邮箱。

 

学校联系人:李崇正 孔洪新

报送地址:科学园国际会议中心2H522办公室

电子邮箱:lichongzheng@hit.edu.cn

联系电话:0451-86403713  13263687350

威海校区联系人:王安,5677915

电子邮箱:hitwhrwsk@163.com

 

科技发展处

202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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