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门相关老师:
根据《关于印发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威高管发〔2019〕8号)的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威海高新区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助资金的申报工作。
一、资助范围
1.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国外发明专利资助;
2.专利合作条约(即PCT)国际申请资助;
3.软件著作权的资助;企业维持六年以上的国内发明专利;
4.专利大户;
5.列入省级优势企业培育(贯标);
6.省级、国家级专利奖;
7.新认定的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8.新创建或引进的专利代理服务机构。
二、申报资料
申报专利专项资助资金的单位或个人,应提供下列资料:
1.单位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个人应提供身份证明;
2.国内发明专利证书;
3.国外发明专利授权文件、证书及相关费用证明;
4.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出具的PCT国际申请日、申请号受理通知书和缴费证明;
5.软件著作权证书;
6.企业维持六年以上的发明专利证书及缴年费的收据;
7.专利大户提供国内发明专利证书;
8.贯标企业、新认定的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新创建或引进的专利代理服务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三、申报方式
符合上述资助条件的老师请于2021年3月15日前将上述要求材料电子扫描件发送至hitwhzscq@163.com,文件名称以“申请人姓名+专利名称+资助类型”命名,以上材料如逾期未按规定提交,将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姜姗
联系电话:5687217
科技发展处
2021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