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2021年高等学校“青创人才引育计划”建设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编辑:科技发展处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31日

各位相关老师:

为加强全省高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通知》鲁教人字〔20196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青创人才引育计划”建设团队推荐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限额

(一)山东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均可组织推荐建设团队。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高校推荐团队数量不超过6,硕士学位授予权高校推荐数量不超过4个,其他普通本科高校推荐团队数量不超过2个。

(二)支持高校聚焦解决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引进培养人才,申报建设团队可不占限额推荐,参考专业从申报系统中选择。

(三)支持高校依托“山东省高等学校高水平学科”立项建设学科加强高层次青年人才引育,申报建设团队可不占限额推荐,直接列入立项范围。团队建设经费从高水平学科建设经费、部属高校省部共建经费中统筹解决。

(四)2019年立项建设团队中期评估论证存在较差或不合格等次建设团队的高校核减申报推荐限额。

二、推荐条件和要求

(一)高校应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现有基础,着眼于重点学科专业长远发展,统筹布局,确定急需建设、优先支持的团队进行推荐。

(二)申报团队要坚持引育并举,注重海外青年人才引进,要坚持科研、实践和教学融合发展,提高创新创造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三)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应为高校全职人员或拟全职引进人员。应具有高尚师德和良好学术道德,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团队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6人,其中新引进人员不少于3人。新引进人选应为202111日之后备案引进的人选,在立项建设团队发文公布12个月内全职到岗工作。申报人选其他条件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创人才引育计划”》的规定执行。

(四)管理期内省级以上人才工程入选者不能作为申报团队的带头人和核心成员。已入选2019年“青创人才引育计划”立项建设团队的成员不能重复申报。

(五)院系应对推荐申报团队的学科基础、人选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进行认真审核,对拟引进人选,通过考察评估等方式重点核实人选的资格资质、能力水平以及人选知识产权、保密约定、竞业禁止等方面的情况,确保信息完整准确。

三、申报方式和程序

(一)报团队填写《团队发展计划书》(附件2),各单位对申报信息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申报团队成员符合文件要求、申报信息完整准确。

(二)各单位于2021222日收齐申报材料(《团队发展计划书》,纸质版一式12份,A4纸双面打印装订,学院盖章;电子版(计划书和汇总表)发送到:wangan16@sina.com邮箱),报送科技处H227

(三)科技处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校内推荐团队后,统一组织后续申报工作。

联系人:王安,15166148061

附件: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青创人才引育计划”建设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及附件.zip

科技发展处

2021131

编辑审核:科技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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