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教师:
教育部社科司近日下发了《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1〕7号)(见附件1),根据通知要求,我校相关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本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可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2)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本次专项课题原则上每项资助2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
2、申报条件:
(1)本专项任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每所高校限报2项;
(2)本专项任务项目限高校专职辅导员申报(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包括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等)。
(3)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近期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3)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4)连续两年(指2019、2020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1年度申报资格;
(5)申请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4、申请人应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申请人应保证申报内容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申请人应确保申报材料符合意识形态工作要求。
二、申报程序
1、本次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网上申报时间为2021年1月29日-3月22日,申请人可在此期间登录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https://www.sinoss.net/)项目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填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按要求提交1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责任单位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
2、填报注意事项:
(1)填写《申请评审书》“申请者本人近三年来主要研究成果”栏时,请同时填写个人工作实绩。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3)项目经费预算填写参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见附件3)相关要求。间接费用占经费总额的30%,直接费用占70%,直接费用各项开销间不设比例限制。
学校联系人:崔岩 孔洪新
学校联系电话:15754516274 18846046682
电子邮箱:cuiyanwkb@hit.edu.cn
威海校区有意申报的老师请务必提前与科技处联系。
威海校区联系人:王安,15166148061
电子邮箱:hitwhrwsk@163.com
科技发展处
2021年1月27日
附件:
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课题指南
3、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附件
附件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课题指南.pdf
附件3: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