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报告和进展报告的通知
发布者:   编辑:科技发展处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8日

各项目负责人: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和《结题/成果报告》已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ISIS系统)(http://isisn.nsfc.gov.cn/)”中通知,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网上提交截止时间:2021110前,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提交后请关注审核状态,如退回,请及时按要求修改后重新提交,直至状态变为“NSFC已审核”。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基金委将按有关规定处理。当年度结题的项目不用填报年度进展报告。

    二、结题报告:

1.撰写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补充通知》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2.提交流程及材料要求:

基金项目负责人登陆ISIS系统,按照基金委提供的“结题报告填写说明2020”、“结题补充说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附件123)的要求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经威海校区财务处经费决算表数据审核、总校科工院及基金委网上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最终版本PDF版结题/成果报告,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纸质材料建议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电子化后的附件无需报送纸质材料),由学院科研秘书提交至科技发展处,威海校区统一到总校用计财处印及财务负责人印、科工院印及科研负责人签章和校印。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并在负责人签字处亲笔签字,并提供财务主管人员签字确认的决算草稿页作为佐证材料(详见附件4)。

3.时间进度:

(1)经费决算表数据审核时间:即日起-202116日(周三);
  (2)
电子版网上提交截止时间:2021110日(周日);
  (3)
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待基金委正式发布结题通知后另行通知。
    4.
填写注意事项:
   (1)
经费决算表要真实全面反映项目资金收、支、余情况,做到账表一致、账实相符。2014年以前(含2014年)批准的资助项目填报决算时,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附件3)相关要求完成新旧科目衔接后再进行填报。
   (2)
有合作单位外拨经费的项目负责人应及早要求合作单位编报项目资金决算,经所在合作单位科研、财务管理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我校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决算表。
   (3)
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应当使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成果在线”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等成果。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5、项目清单及附件已下发至学院科研秘书。

三、联系方式:

1.进展报告、结题报告相关事宜
   
联系人:矫立敏  电话:5687011 

2.经费决算相关事宜

联系人:刘爱实  电话:5682537

                                            

 科技发展处

                                       20201226

编辑审核:科技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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