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校科技优秀教师专项津贴奖励统计工作已经开始,为了奖励的公平公正,且避免出现遗漏,现要求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统一汇总上报。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签署意见(院长签字加盖学院章)后报科技发展处;填报数据截止至2020年12月20日,征集表于2020年12月28日12:00前提交至科技发展处。
一、基本原则
学校对提高学术声誉和营造学术氛围有重大影响和作用的高水平科研成果进行奖励。
二、奖励类别
奖励类别分为重大科技成果奖、重大项目奖、科研基地建设立项奖、学术人才奖四大类。
(一)重大科技成果奖征集范围
我校必须为第一或第二申报单位,单位名称的填写可分为: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
序号 | 成果获奖类别 |
1 | 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 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 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
2 | 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 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 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
3 | 国防科学技术奖特等奖 全国高校人文社科一等奖 |
4 | 国防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教育部、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全国高校人文社科二等奖 |
5 | 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 |
6 | 国防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全国高校人文社科三等奖 |
7 | 教育部、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 |
(二)重大项目奖征集范围
1、限项目第一责任人
2、基础研究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重大、优青、重点、中央引导基金等。
3、国家级项目:国家级纵向项目、课题、子课题。
4、合同金额(到达威海校区的实际金额)在200万以上的横纵向项目(纵向项目以立项日期为准,横向项目实际到账金额200万元及以上)。
(三)科研基地建设立项奖征集范围
1、限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教师为基地负责人申报。
2、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和国家工程技术中心;
3、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
4、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
5、省高校重点实验室。
其中,以牵头单位立项的,负责人奖励100%;以参与单位立项的,负责人奖励30%。
(四)学术人才奖统计范围
1、当年获批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及以上人才称号的科技工作者;
2、当年获批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称号的科技工作者;
3、当年获批省级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泰山学者奖励计划的科技工作者(注:包括山东省、黑龙江省人才称号)。
三、其它要求及说明
1、由各基层单位组织报奖,学院对佐证材料进行核实整理后,将电子版(汇总表及佐证材料(重大项目类和科研基地类))发至科技发展处邮箱hitwhkjjl@163.com,纸质版征集表签署意见(院长签字加盖学院章)后报科技发展处225室。
2、科技发展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由校科学技术委员会评定并提出建议奖励名单报学校审批。
3、学校科技奖励经费列入学校财务预算。
4、对奖励后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消有关奖项,并追回该科技优秀专项奖励津贴,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予以处分。
附件:2020哈工大(威海)科技优秀专项津贴奖励征集表.xlsx
科技发展处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