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举行威海市第二十三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发布者:   编辑:科技发展处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8日

各位有关老师:

根据《威海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办法》(威办发〔201839号)规定,今年进行第二十三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范围

1、凡201911日至20191231日期间,在省级(含)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报刊、出版社发表和出版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包括专著、论文、调查报告、科普读物、教科书、工具书、学术译著、古籍整理和注释等)均可申报参加社科奖评选。

2、虽未经公开发表,但确有较高学术水平,对实际工作有重要指导作用,经威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省部级(含)以上党政领导肯定性批示,并且被市级(含)以上党委政府机关采纳、转发的资政类调研报告等文稿,亦可参评。

3、参评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只能申报一项成果,与他人合作不是首位的,本人可另申报一项成果。两人以上合作的成果,须与合作者具名申报,不得以个人名义申报(课题主持人可以个人名义进行申报)。每项成果只能申报一次,已获得市级(含) 以上社会科学奖励的成果(含软课题),不得再次参评。对重复参评者,一经查实,列入社科工作失信名单,并取消五年申报资格。以单位为集体作者申报成果的仅限报一项。

二、参评作品与学科分组

参评者从以下四个学科组选择与参评作品研究领域和方向相符的组别:

1、经管类学科组,主要涉及理论经济学、金融学、国际经与贸、财政学、工商管理、农业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图情报、电子商务、旅游管理等;

2、哲政类学科组,主要涉及哲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科学社会主义等;

3、文史类学科组,主要涉及文学、史学、教育学、语言文字学等;

4、应用类学科组,主要涉及地厅级及以上社科研究课题(含软课题)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的资政类调研报告等文稿。

请务必认真进行学科分组,申报材料提交后,参评者不得更改学科分组,评奖办公室原则上也不再对作品进行学科组调整。

三、申报方法与要求

1、认真填写。《威海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附件2)一式三份,其中1份须做匿名处理,所有能透露作者个人信息的内容必须覆盖,不符合条件不予受理。

2、严格版权。参评申请者须与参评成果原件版权署名相一致,不能遗漏;集体版权署名的作品须以集体成果申报,不能以个人名义申报。无版权署名的资政类调研报告类文稿须经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上报。

3、规范申报。著作类成果须提供原件3份(其中1份须匿名处理)、纸质版5000字左右的内容摘要1份,图书封面、目录、版权页复印件合订3份(其中1份须匿名处理);论文类成果须提供原件1份,报刊封面、目录、论文内容复印件合订3份(其中1份须匿名处理);课题类成果须提交立项书、结项(鉴定)证书及成果原件各1份,复印件合订3份(其中1份须匿名处理);资政调研类成果须提交领导肯定性批示原件(或影印件)1份,复印件3份(其中1份须匿名处理)。包括参评作品文稿内容在内所有相关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word格式)。成果为外文的,请参照上述要求提供翻译件。

4、材料支撑。参评成果有关情况(转载、引用、书评、消息、领导肯定性批示、单位采用、科普类著作印数等)需提供有关单位有效证明;市厅级以上机关采用和大型企业采用证明需提供被采用的文件、讲话稿、方案等实物原件,并在提供的原件中标注被采用内容。相关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合订3份(其中1份须匿名处理),封面注明参评成果有关情况字样。

5、尊重成果。成果申报时,评奖办公室将作品原件、课题结项鉴定材料、领导批示原件及参评作者要求退还的原件(在作品上标注)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当场予以退还。经市评审办审核后的有关材料原件,申报单位须及时返还给参评者,以免影响参评者在其他方面使用。

6、组织审报。各区市党委宣传部、国家级开发区党政办公室,综保区党群工作部,南海新区外宣办负责辖区社科成果的申报。市直部门负责其下属单位社科奖评选的相关组织工作,并及时将作品按要求汇总报市评奖办公室(设在市社科联)。中央和省属驻威各单位直接通过市社科联申报。

7、其他事宜。各相关区市和相关单位,应认真抓好作品初审的第一道“关口”,科学指导作品学科组分类,按要求填写《威海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成果汇总登记表》(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并将通过初审的成果及相关材料报送市评奖办。

未尽事宜按照《威海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办法》(威办发【201839号)和《威海市第二十三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细则》执行。

四、申报时间与地点

1、成果申报(含电子版和纸质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20201230时至12511时。

2、参评材料电子版(word格式)发送邮箱:hitwhrwsk@163.com。发送邮件主题为“申报单位+2020年社科奖评选”。

3、参评材料申报地址:科技处h227,联系人:王安,联系电话:0631-5677915

为确保社科评奖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公平性,请务必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申报、推荐、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威海市第二十三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细则.docx

附件2:威海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docx

附件3:威海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名单汇总.docx


科技发展处

2020年11月28日


编辑审核:科技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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