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办公室关于推荐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入选人员的通知
发布者:   编辑:科技发展处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9日

各位相关老师:

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是培养造就优秀中青年社科理论人才的战略性工程。实施以来,在培养社科理论人才、加强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促进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更好地发挥理论人才在推动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宣办发〔20135号)精神,今年拟对工程入选人员进行调整,补充新生力量,评选一批优秀理论成果、资助一批科研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入选人员

1.调整补充人员

请各市、有关企业及各部门单位对2018年入选工程人员进行调查摸底,名单见《关于公布理论人才“百人工程”入选人员名单的通知》(鲁宣办发〔201853号),工作单位、职务、职称变化、科研成果和工作表现等基本情况如实。同时,推荐上报本地、本单位或本系统符合条件的社科理论人才13名(原入选工程人员不用另行推荐)。省委宣传部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新一批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入选人员。

2.推荐选拔范围

在宣传思想文化领域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人才,重点选拔从事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研究的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理论骨干,注重从第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推荐人选,公务人员一般不作为人选推荐。主要包括高等院校,各级党委讲师团、党报党刊理论部门、理论期刊社,各级社科联、社会科学院,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各级党委、政府部门所属的理论研究机构,其他企事业单位所属理论研究机构,部门和行业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以及其他理论单位或部门中从事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研究、管理、宣传等工作的人员。

3.人选条件要求

1)具有中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积极贯彻“二为”方向、“双百”方针,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作风正派,有开拓创新精神。

3)有较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和较高的学术造诣,科研成果突出,业务成就显著,具备进一步培养提高的潜能。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团结协作,能够组织本领域和相关领域人员集体攻关。

5)健康状况良好,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011日,即197511日之后出生)。

6)在同等条件下,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理论建设工程重点研究基地、重点新型智库建设试点单位的人才,在推荐中可优先考虑。

4.推荐办法

校区限推荐1,请有意申报的老师请提前联系科技处,并将推荐表于1123日上午11点之前发送至:hitwhrwsk@163.com。联系人:王安,15166148061

确定推荐人员后,请被推荐人认真填写《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推荐表》(一式3份),请于1125日上午11点之前送至h227

附件: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推荐表.doc

科技发展处

20201119


编辑审核:科技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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