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师:
科技发展处现组织开展我校牵头承担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结转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此次结题结转工作涉及的项目应同时满足以下2个条件:
1、我校牵头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项目计划完成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已在基金委网站提交结题手续并通过审核(结题项目清单已发送至各学院科研秘书)。
二、办理流程:
1、在ISIS系统中,下载结题报告、结题通知单;
2、2020年12月31日前携带结题报告及结题通知单到科技发展处登记归档;
3、结题审核通过后,科技发展处将可结转项目清单提交至财务处,此批结转经费有效期到2022年6月30日,超期学校将回收经费统筹使用,请各位教师在有效期前报销列支。
联系人:矫立敏 5687011
科技发展处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