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发展处   编辑:科技发展处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07日

各院系、相关教师:

近日科技部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现转发给大家。

 本次申报,对于“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项目,与其他重点专项项目(课题)互不查重。 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1630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由于各个推荐渠道要求申报单位应充分整合校内资源,不对同一单位的相似课题进行推荐以及个别专项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包括联合申报中的任意一方)、申报人(包括项目参加人员),对同一项目不得进行重复或交叉申报与参与,因此,学校要求所有参加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申报的团队或个人(无论是我校牵头还是参与其他单位申报)于2020102017:00前与科工院联系并进行网上申报登记备案,并于20201120800前完成“国家科技管理系统预申报书提交至管理员”,逾期登记及提交将不予推荐。


本部联系人:路洋    联系电话:0451-86414370

联系邮箱:lu.yang@hit.edu.cn

威海校区联系人:王安,15166148061

电子邮箱:wangan16@sina.com

科技发展处

2020107

附件:

  1. 科技部通知链接: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00930/3578.html

  2.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

  3. “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一批港澳台项目申报指南

  4.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形式审查条件

  5. 港澳台项目形式审查条件

 

附件

附件2:“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__2021 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3:“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__2021 年度第一批港澳台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4:“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__2021 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__形式审查条件要求.pdf

附件5:“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__2021 年度第一批港澳台项目申报__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pdf


编辑审核:科技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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