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相关教师:
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推迟2020年度项目申请与结题时间等相关事宜的通知”,现将有关调整通告如下:
一、推迟申请材料截止日期
学校2020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截止时间由原定的2020年3月9日延后至2020年4月9日16时。
二、申请阶段无纸化
1. 在2020年5月31日(含)以前截止申请的所有项目类型,包含集中接收申请项目和非集中接收申请项目,全部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特别提示相关学院及教师在无纸化申请的情况下积极做好申请书的形式审查工作,避免初筛。
2. 申请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防控需要暂时无法提供的,请申请人在申请书正文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中注明,并上传依托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根据情况通知依托单位后续提供。学校申请人如有此情况,请向所在院系具体说明,由院系将申请人签字及院系签章后的情况说明(包括人员详细信息、具体原因等)电子扫描件报送。科工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出具依托单位的说明材料。
3. 2020年6月1日(含)以后截止申请的项目类型,具体要求仍按照单独发布的相应项目指南为准。
三、适时开放因抗击疫情延误申请的科研人员申请项目
考虑到在抗击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的科研人员可能无暇在4月20日前提交申请,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根据疫情发展对上述人员再次开放申请,从而保证上述科研人员无后顾之忧,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为了更好地统筹安排好再次开放申请工作,请各学院于2020年4月9日16时前向科工院备案本单位原拟提交申请但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无法在上述日期前提交申请的科研人员备案表(包括人员详细信息、具体原因等),加盖公章承诺真实准确(仅需报送电子扫描件)。对于已备案的科研人员,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开放申请,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四、强化各单位管理职能
各院系应切实履行职能,负责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认真审核,严把质量关,切实提高项目申请质量。
为减少人员接触,有效防控疫情,请通知本单位科研人员,如有对2020年度申请和结题的咨询问题建议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咨询科工院及基金委各部门(联系方式请参见项目指南)。
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后续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
科学与工业技术研究院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