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威海市校地合作人才资助计划管理办法》(威人组发〔2018〕8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19年度威海市校地合作人才资助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校地合作人才是指在本市和驻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培养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其他与我市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成效显著的科技人才。
二、申报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承担市科学技术发展计划(大学共建)项目,并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的;
2.在我市创(领)办企业或与我市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
3.积极推动或直接参与技术转移转化,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
三、申报人应提交《威海市校地合作人才申报书》(附件一),并以附件的形式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和学历证书;
2.获得的人才荣誉证书;
3.承担的科技计划任务书或验收证书;
4.取得的主要知识产权证明;
5.企业的营业执照;
6.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的合同或协议;
7.企业近三年经济效益情况证明;
8.推进或参与技术转移转化活动相关证明;
9.其他证明材料。
四、申报人员应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由申报人员参与合作项目的依托单位向所在区市、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进行推荐,各区市、开发区科技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论证和审核后,推荐上报市科技局。本次申报不限名额。
五、请各位老师于10月18日下午4点前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一份,10月22日上午9:00前将《威海市校地合作人才申报书》(附件1)电子版1份发送至邮箱。
待科技局审核后,于23日上午11:00前将申请书胶装5份送至H225,统一盖章。
联系人:王亚琦,王安
电 话:5687217
邮 箱:hitwh_jszyzx@163.com
科技发展处
2019年10月17日
附件1:申报书.doc
附件2:2019推荐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