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相关老师:
以下转发本部《关于开展2019年国防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通知》,请有需要的老师提前与科技处取得联系。联系人:王安,5677915,15166148061。详细信息如下:
关于开展2019年国防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院系及老师:
国防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国防科技奖励评审中对项目的技术水平评价的重要依据,对项目能否获选至关重要。学校对所有鉴定项目汇总后,将根据后续国防奖分组情况对鉴定项目分流,避免校内竞争,合理分配申报组别。同时,学校对参加鉴定项目的鉴定费用予以资助。关于国防成果鉴定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国防科技成果鉴定的范围
1、必须进行国防科技成果鉴定的项目
(1)我校承担的国防科工局立项项目;
(2)其他项目。
2、鼓励进行国防科技成果鉴定的项目类型
(1)横向课题等其它类型的项目,学校鼓励课题组进行科技成果鉴定,并视情况给予支持;
(2)我校参与完成的军品项目,鼓励课题组与项目承担单位协商后,单独申请鉴定。
二、延缓成果鉴定的程序及注意事项
对当年度结题、验收的上述类型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进行国防科技成果鉴定,需写明原因并由所在院系科研副院长/院长签字,报科工院项目主管部门领导后由成果办存档,待符合鉴定条件时再进行成果鉴定。
对无故不进行鉴定的项目,学校将不再支持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成员后续申请类似项目及各种科技成果的申报。
三、国防科技成果鉴定的程序
由学校成果与知识产权办公室汇总后根据任务来源和隶属关系,统一协调国防科工局指定的组织鉴定单位进行鉴定。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成果,由第一完成单位申报,同一成果只能鉴定一次,不得多头申报。学校拟在每年10月底至12月初分别集中在北京、哈尔滨组织国防科技成果鉴定会,准备进行成果鉴定的项目负责人应在10月15日前将全部鉴定材料送交科工院成果与知识产权办公室(科学园2H栋506室),以便提前检查材料、统一安排鉴定相关事宜,逾期不予受理。
国防科技成果鉴定通常采用会议鉴定形式,由课题组聘请7-15位不同单位的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鉴定委员会(应用单位、完成单位、任务下达单位的人员不能担任鉴定委员,鉴定委员会成员定稿前需与成果办协商)。
四、国防科技成果申请鉴定所需材料
1.工作总结报告(非必须,大项目提供);
2.项目任务书或合同书(复印件);
3.技术总结报告(封面见标准格式、签名手签);
4.知识产权状况报告(含专利、论文、软件著作权、技术秘密等,复印件);
5.应用证明(每个应用单位1份,复印件即可);
6.结题/验收证明(复印件即可);
7.测试报告;
8.科技查新报告(可选)。
国防成果鉴定相关材料请登录科工院网站(http://keyan.hit.edu.cn/)常用下载处下载。
请各相关老师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准备,如有意向进行鉴定请填写《申请国防科学技术成果鉴定项目情况表》(附件1),并于9月5日前交至科工院成果办。
未尽事宜请与成果与知识产权办公室(科学园2H506室)联系。
联系人:贾储源、张丹丹
联系电话:86414461
科学与工业技术研究院
2019年7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