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通知
转发本部关于征集中国-乌克兰政府间合作委员会科技合作分委会第三次会议交流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王安   编辑:科技发展处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02日

各位老师:

 

以下转发本部《关于征集中国-乌克兰政府间合作委员会科技合作分委会第三次会议交流项目的通知》,威海校区联系人:王安,5651755。详细信息如下:

 

各位老师:

根据《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中国-乌克兰政府间合作委员会科技合作分委会第三次会议交流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启动中乌双方2019-2020年度双边例会交流项目征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例会交流项目为人员交流互访项目,旨在资助已就项目合作事宜达成一致的中外方合作单位进行交流互访,以推动项目合作的开展与完成。

2、合作项目领域为:信息及通讯技术、能源和能效、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其中包括农业技术)、生命科学(包括常见病预防及治疗新技术)、新物质和材料。

3、合作项目应于两年内执行完毕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4、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二、申报办法

1、中乌双方项目申请人须向各自科技主管部门(中国科技部和乌克兰教育科学部)提交申请材料。单方申报的项目无效。双方提交材料的项目英文名称、中外合作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必须一致。

2、材料报送:

1)纸质材料:a.《中国-乌克兰科技例会交流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b.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或者意向书英文版。项目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书由双方自行拟定,不提供模板,一式两份,须经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

2)电子版材料报送:将“中国-乌克兰科技例会交流项目申请表”和“项目基本信息表”电子版(word格式)发送至yumiao654@hit.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XXX(申报人)报送中乌第三次科技例会交流项目申请材料”。

三、项目申报及项目执行通知发布时间

1、从即日起开始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912日。

2、项目执行通知将于中乌双方科技主管部门磋商确定项目清单后通知项目执行单位。未入选的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四、资助方式

对于批准立项的交流项目,两国科技主管部门将共同资助合作双方在项目执行期内进行互访交流。项目经费支出科目主要包括出访国际旅费、接待外方来华食宿费以及项目执行实际所需的其他费用。具体资助额度将在立项后通知。

五、联系人信息  

1、中方联系人:

哈尔滨工业大学科学与工业技术研究院

联系人:于淼

电话:  0451-86403723

2、乌方联系人:

乌克兰科学教育部 Елена Васильевна Савина

电话:  +380442878235 

电邮:  a_savina@mon.gov.ua

 

科学与工业技术研究院

201891

 

附件

中国-乌克兰科技例会交流项目申请表.doc

项目基本信息表.xls


编辑审核:科技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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