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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翠区-哈工大创新创业引导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者:科技发展处   编辑:科技发展处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3日
 

环翠区为学校提供扶持资金,通过专项支持鼓励学校人才团队与环翠区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技术合作,帮助企业转型升级,鼓励学校教师通过新型创新创业方式到环翠区创业发展,提升环翠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实现学校科技成果的增值转化。

    一、支持方向

    (一)学校教师当年或上年在环翠区依法创业、科技入股补助

(二)科技成果在环翠区孵化、转化补助

(三)储备项目引导资金资助

(四)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建设项目资助

    二、申报说明

(一)创业企业补助

    鼓励学校教师在环翠区自主创业、技术入股,将高新技术科研成果在环翠区进行产业化,对技术转移成果产业化项目给予资金扶持。

1)学校科技人员在环翠区依法注册或技术入股的企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管理规范;

3)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4)申请项目属企业营业执照(法定)经营范围。

5)申报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知识产权清晰,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能够实现产业化,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二)科技成果孵化、转化补助

    符合国家和省市的产业政策,以先进制造、新材料、汽车工程、海洋工程、电子信息等方向为重点,原则上是近3—5年取得的研究成果,科技成果必须与环翠区产业发展的企业需求有效衔接,企业具有与实施项目相匹配的资金筹措和转化应用推广能力,并与学校签署了技术转让、成果转化合同 。

   (三)储备项目引导资金资助

对符合国民经济发展战略目标,适合环翠区产业环境,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及军民融合等科研储备项目,提供先导性培育基金。

(四)成果转移转化平台资助

重点支持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的能力建设。

三、申请材料

(一)填报环翠区发展计划任务书,见附件;

(二)提供创业或入股企业的企业简介、股权证明、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签字样本,营业执照副本;

(三)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四)项目产品介绍(含产业化情况、销售情况、产品性能)、照片等证明材料;

   (五)其他相关材料。

    附件材料验原件存复印件。申请书用word文档编辑,附件材料按顺序插入word文档中,连续编页码并编制目录,提供电子文档一份,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文档、纸质材料应保持一致。

    四、申报时间

    全部申请材料请于2017721下午5点前提交科技发展处。其中电子文档发送到科技发展处邮箱wh5687217@163.com

 

附件:环翠区科技展计划任务

 

联 系 人:石老师

联系电话:5687217

   箱:wh5687217@163.com

办公地点:主楼227

 

                                    科技发展处 

                                     2017-7-13

编辑审核:科技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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